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《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征集智能建造试点企业、试点产业基地的通知》,在有关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,经专家评审,现将拟认定的2023年第一批智能建造试点企业、试点产业基地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。

  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的智能建造试点企业、试点产业基地持有异议的,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,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书面材料可发送至邮箱:xm_znjz@163.com,或报送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314室)。

  附件:1.2023年度第一批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名单(公示)

  2.2023年度第一批智能建造试点产业基地名单(公示)

  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厦门市建设局(代章)

  2023年10月25日

  (联系人:陈工,联系电话:0592-812308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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